2007年6月14日 星期四

路德記第1章

路得記簡介


. 本書記載一個摩押女子路得, 故書名路得記

. 本書和以斯帖記兩卷書都取名於女子路得和以斯帖, 兩卷都是歷史書, 路得是一個外

邦女子嫁給猶太人, 以斯帖則是一個猶太女子嫁給外人的.

. 本書發生的時間約有十一年, 自主前13231312, 書中事蹟發生在士師的時代,

書成於大衛作王的時候, 在本書第四章末了的族譜一直記到耶西生大衛”, (:22)

因此, 可以斷定本書在以色列有了君王以後所寫.

. 本書著者不詳, 由於成書於大衛時代, 有的說著者可能是大衛, 其理由是大衛與他的

先祖摩押不只有血統上關係, 且有感情的關係. 大衛在逃亡途中曾把父母安置在摩押

王那裡, 而大衛自己則住在山寨, 這一段日子裡他父母是住在摩押地. (撒上二十二: 3-

4) 自必受到摩押王的照顧, 但猶太人傳統認為本書是撒母耳寫的.

. 本書為士師記的一部分, 也可稱為士師記的附錄, 士師記是一卷黑暗慘痛的歷史,

書的故事在士師時代, 如同沙漠的綠洲, 黑夜中的明星, 本書特點以整卷的篇幅來記

述一個女子的事蹟.

. 這卷書表記方面:

() 伯利恆- “粮食之家(粮倉)”

() 以利米勒- “我的神是王我的神是我的王

() 拿俄米- “馨香

() 瑪倫-“

() 基連- “完美

() 路得- “滿足悅目

() 波阿斯- “他裡面有力量此外波阿斯預表主基督, 拿俄米預表聖靈, 路得預表

教會或聖徒


路得記第一章 愛的抉擇- 路得尊貴的選擇

事實分段﹕

. 國中遭遇饑荒- 屬靈的缺乏帶進屬靈的死亡 (v1-5)

. 神眷顧百姓的訊息使拿俄米定意歸回故土 (v6-18)

. 拿俄米與路得同心同行來到伯利恆 (v19-22)

靈意分析

. 國中遭遇饑荒- 屬靈的缺乏帶進屬靈的死亡 (v1-5)

(一)士師秉政之時國中遭遇饑荒:

1. 神設立士師治理以色列人, 大約450年直到撒母耳時候. (徒十三:10)在士師秉政時代以色列百姓受盡外族人欺壓, 神百姓屬靈光景混亂低落.

2. 以色列人每逢撒種之後, 米甸人, 亞瑪力人, 和東方人都上來攻打他們毀壞土產, 沒有給以色列人留下食物, 因此極其窮乏”(士六:3-5)

3. 阿摩西書八章11”...人饑餓非因無餅, 乾渴非因無水, 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”, 在士師記末了一句話說, “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, 各人任意而行”(士二十一:25)

4. 我們知道饑荒臨到的唯一原因, 就是因為人離開神(參利二十六章逆命者降之災的一段經文)

5. 就著屬靈意義來說, 神的生命的失去; 屬靈粮食就缺乏, 引致國中遭遇饑荒, 人若生活在無神之地, 結局一定悲慘.

(二)人離開屬靈地位必帶來屬靈的死亡:

1. 在第二節中有三個地名我們先解釋一下, 猶大意是讚美, 伯利恆意是粮食之家, 以法地是豐沃之地的意思, 這是說到神家的豐富口粮有餘, 當遇到饑荒人應當來到神面前尋求並悔改, 才能重新得到豐富的供應.

2. 我們卻看到以利米勒一家四口從猶大地伯利恆出來到摩押地去, 這說到他們離開屬靈的地位. 我們相信摩押地當時必定有粮食, 不然他們不會往外邦之地去, 摩押預表世界的情慾, 世界的享受.

3. 人總是只有兩條路, 不是走生命窄路, 就是走世界寬路, 我們看到人一但失去屬靈地位, 就會帶來屬靈的死亡.

4. 以利米勒死了, (以利米勒意思我的神是王”, 拿俄米意思是甜, 當屬靈作反應的工作, 兩人名字何等不相稱)接著兒子瑪倫(字義是”)基連(字義是”)又病又弱終至死亡, 十年之間一門三寡何等可悲.

(三)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:

1. 以利米勒雖然逃過了饑荒, 卻遇上死亡, 丈夫死後拿俄米沒有立即覺悟, 繼續奔向世界為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, 他們既然到了摩押地, 已失去了屬靈的地位, 自然就與當地混合, 失去了生命的純正.

2. 神的子民在不正常屬靈光景之下, 無法不往犯罪的路上走, 娶摩押女子原是神所不允許的, 摩押與亞捫是羅得與他女兒淫亂所生的後代, (創十九:37) 所以摩押一族一直為神所憎惡的族類. 因此, 神定規摩押與亞捫的子孫雖然過了十代, 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, (申二十三:3)

3. 人的失敗是使神的生命無法維持純正的原因, 也叫神生命失去能力的原因.

. 神眷顧百姓的訊息使拿俄米定意歸回故土 (v6-18)

(一)神管教之後的施恩:

1. 正當拿俄米生活在極度沮喪的日子, 忽然傳來神眷顧祂百姓賜粮食與他們的訊息. 這是神管教祂的子民之後向他們施恩.

2. 神是有恩典有憐憫, 祂說:”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, 是賜平安的意念, 不是降災禍的意念, 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”(耶二十九:11)也正如詩篇三十篇說的因為祂的怒氣不過是轉眼之間, 祂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, 一宿雖有哭泣, 早晨便必歡呼”. (詩三十:5)

(二)婆媳之愛日增月長:

1. 拿俄米喪夫失子的日子得到神的安慰, 才能安慰新寡的路得和俄珥巴, (參林後一:4) 稱她們為兒女, 看出她們關係超過了婆媳的關係.

2. 從情節看他們婆媳之間, 十年時間流轉這段日子裡, 兩婆媳對婆婆拿俄米的愛是日增月長, 希望和她一道歸去, 在這裡我們也看到她們從拿俄米身上, 找到那獨一的真神耶和華, 他們婆媳之間的愛都不是自私自利的.

3. 拿俄米不想拖累她們也是出於真情, 一旦回到迦南地, 以色列的律法是是男子不准娶外邦女子為妻, 了解這一點, 我們不會苛責俄珥巴捨棄婆婆而去了.

(三)拿俄米一連三次勸阻兒媳同返迦南:

1. 第一次勸阻: 促他們回到原來的地位- 回娘家去. (v8) 促他們在神之外找新的倚靠- 新夫家. (v9) 二媳的反應: 顯然他們對真神有點認識, 二人都痛苦放聲而哭不肯離去.

2. 第二次勸阻:”我還能生子作妳們的丈夫麼”(v11) 拿俄米自認是一條痛苦, 攻擊無法行走毫無希望和結果的死路(v13) 以此勸阻. 二媳的反應: 俄珥巴顯然失敗, 她愛拿俄米並未真誠渴慕拿俄米的神, 她也承認事實(看環境) 這是一條無希望也無結果的道路. 就是因為承認事實, 以致失去主的福份.

3. 路得第一次得勝: 她對拿俄米愛的專一單純只是捨不得拿俄米”(v14) 這也說到她不肯離棄拿俄米所信的神, 而且有捨己的能力.

4. 第三次勸阻: 完全針對路得, “妳嫂子已經回本國去”- 同伴已經另走別路, “回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”- 同伴已另事別神. (v15) 妳也揀選別人的道路吧!

5. 路得的反應: 她對拿俄米有不能毀滅的愛, 懇切求告的靈, 對神的國有啟示和嚮往, 絕不回頭的代價和態度. (v15-18)

6. 路得願意揀選拿俄米的國, 拿俄米的神作她的神, 是因為拿俄米所活出的神影響了她, 今之教會軟弱, 正因為許多人只會傳神的道, 很少活出神自己來.

. 拿俄米與路得同心同行來到伯利恆 (v19-22)

(一)拿俄米痛苦的經歷:

1. 婆媳兩人同行親密交通, 彼此扶持在拿俄米引導之下來到伯利恆.

2. 拿俄米是倒空的器皿, 從開始受剝奪到本章21耶和華使我空空的回來”, 就可見神把她倒空了一切.

3. 她痛苦的經歷是難以解釋的疑問- 全城的人都驚訝, 十字架初步工作顯出天然生命的醜陋這是拿俄米嗎?”(v19)

4. 她經歷降禍與她的是耶和華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”, 不要叫我拿俄米甜)要叫我瑪拉().

(二)經歷十字架之後使局面改觀:

1. 以色列人出埃及第一站到了瑪拉, 不能喝那裡的水, 因為水苦, 所以那地名叫瑪拉”.神指示摩西一棵樹, 他把樹丟在水裡, 水就變甜了, 樹指十字架說的, (出十五:22-25) 這是十字架工作的原則.

2. 現在拿俄米從逆境大苦中十字架工作之後轉為順境的祝福, 她們從摩押地回到伯利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”(v22)

3. 末了這一節指出一切在於神的管理與行動 , 時候滿足收割生命, 神祝福拿俄米使她靈滿, 因她滿心相信神有祂美意, 所以仍稱神為全能者”(v20,21) 全能者是耶和華神, 雅各書說:”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…”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”. (雅一:12)